1. 招标条件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2017-2018年7、8号机组建筑物及道路维护项目招标人为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2017-2018年7、8号机组建筑物及道路维护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投标人营业范围应具备物业管理、保洁服务、绿化服务、水电暖维修;
(3)2013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拥有类似建筑物及道路维护项目的业绩;
(4)2013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审核地点详见神华招标网)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4.2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自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7日,上午8:30-12 :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1957458
邮箱:3168550498@qq.com
微信/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