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受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14号炉超低排放增引合一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14号炉超低排放增引合一改造项目。
(2)工作范围:
本次改造范围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14号炉超低排放增引合一改造项目的设计、优化、供货、施工、调试、试验、现场服务,采用总承包方式(EPC)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部分的技术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权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
于1500万元人民币。
3.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3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4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
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5投标人近5年在国内应具有2台及以上200MW及以上机组增引合一改造项目业绩,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6投标人应为风机生产厂家或具有本项目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投标人或其配合安装单位须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8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无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9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11日。
1)购标结果以平台为准。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1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送达地点:北京(暂定)
5.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1957458
邮箱:3168550498@qq.com
微信/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