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广西龙胜县泗水风电场工程(60.0MW)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招 标 文 件公告
1 需求概况:
根据上级公司发展规划,拟通过招标委托有丰富经验、资质良好、行内业绩突出的单位作为技术支持协助单位对广西龙胜县泗水风电场工程(60.0MW)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并参加相关评审活动,根据评审意见,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进行相关修改完善,直至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获批。
2 工程名称:中电投广西龙胜县泗水风电场工程(60.0MW)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3 工作地点:广西龙胜县泗水风电场
4 招标范围:投标人对龙胜县泗水风电场工程(60.0MW)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并参加相关评审活动,根据评审意见,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进行相关修改完善,直至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获批。执行与完成龙胜县泗水风电场工程(60.0MW)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其深度和内容覆盖范围须按照国家现行水土保持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法规的深度要求。投标人的咨询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水土保持规程要求,符合政府部门有关项目审批的要求。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 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
7 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0日前将编制的含报价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8 评标原则: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1)评标按照设计组织等技术因素、商务资信及价格因素加权评分,其中技术占35%~65%、商务资信占5%~15%、报价占30%~50%。
(2)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范围、内容和目标,设计方案、组织措施,设总资格和经历、主设资格和经历、资源配置等。
(3)商务资信主要对投标文件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单位荣誉称号、设计工程获奖情况、单位业绩、用户综合评价、管理体系认证、资信等级、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4)排序原则:按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如某一投标人的技术得分高于或等于综合得分第一名,而评标价低于综合得分第一名,则推荐该投标人为首选中标人。备选中标人按同样原则确定。
(5)评标细则在开标前同投标须知向各投标人代表公示。
11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获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复,具体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12 资质要求:
资格资质要求:具备持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等级三星级及以上。
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有风电场水保不少于2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水保批复作为支持性依据)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报价投标文件分为技术、商务、报价三部分编制(各一份正本即可),包括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包装。
13.2技术文件材料的构成:
本标工程项目的组织设计及方案、措施;
项目进度、质量控制和安全文明管理计划及措施;
本标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表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13.2 商务报价文件的构成:
投标报价书;
投标报价的编制说明;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 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质、有效的企业资信等级证书;
类似本标工程项目的工程业绩并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14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1日。
15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本工程项目管理经理及负责人。
17.1 本合同价格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详见附件“价格明细表”
17.2 本标段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原则,本合同价格已包括了为完成本合同工程发生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
17.3.1合同已签订,并提交相应的付款申请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据此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费用作为预付款。
17.3.1.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成果提交后10日内,收到乙方相应的付款申请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据此支付合同总额的55%费用。
17.3.1.3待乙方提交项目最终成果及完成报批工作后10日内,收到乙方相应的付款申请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剩余的合同款。
18 双方职责
18.1. 甲方责任:
(1)依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合同结算款;
(2)提供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文件,并对所提供资料和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3)尊重乙方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工作的权利;
(4)保护乙方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和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
(5)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乙方提出的需甲方决策和回答的书面问题。
(6)甲方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为乙方创造勘察现场条件。
18.2 乙方责任:
(1)乙方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并对提交的项目成果的质量负责。
(2)乙方须尽力协助甲方取得开展工作所需的必要的政府批文等文件。
(3)乙方交付报告后,应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修改完善,直至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4)按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标准、技术条例要求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
(5)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范围、深度、份数向甲方提交报告和图纸;并对委托范围内的完成的成果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6)支持甲方工作安排,尊重甲方意见,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7)保护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基础资料和文件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交付的资料及文件和结果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负责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索赔。
19违约
19.1 甲方变更项目的工作内容、规模、范围、条件修改设计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已耗工时、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工期顺延。
19.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未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合同额的一半支付;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合同额的全部支付。
19.3甲方上级对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的技术服务费。
19.4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技术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19.5 乙方对技术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技术服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协议商定。
19.6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技术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二。
19.7 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20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21 诉讼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合同双方应及时友好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的解决方式为仲裁,仲裁机构为 桂林仲裁委员会 。
附件一 :
工程范围、内容及技术要求
根据上级公司发展规划,拟通过招标委托有丰富经验、资质良好、行内业绩突出的单位作为技术支持协助单位对广西龙胜县泗水风电场工程(60.0MW)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并参加相关评审活动,根据评审意见,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进行相关修改完善,直至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获批。
1.招标范围:
1.1对龙胜县泗水风电场工程(60.0MW)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并参加相关评审活动。
1.2根据评审会议意见,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进行相关修改完善,直至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获批。
2 工作依据及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2 国家及地方有关水土保持管理法规。
2.3中电投集团公司对风电水土保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4负责龙胜县泗水风电场工程(60.0MW)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
2.5执行与完成龙胜县泗水风电场工程(60.0MW)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工作,其深度和内容覆盖范围须按照国家现行水土保持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法规的深度要求。
2.6乙方的咨询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水土保持规程要求,符合政府部门有关项目审批的要求。
2.7乙方按规定参加有关水保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3 进度安排
根据招标人的项目开展需要实时配合跟进。
附件二:
中电投广西龙胜县泗水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标项目报价
一、报价原则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中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差旅、管理、保险、利润、税费等费用,以及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可预见的一般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无论国家政策、法规、市场价格等如何调整,合同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3、协助招标方对广西龙胜县泗水风电场工程(60.0MW)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并参加相关评审活动,根据评审意见,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进行相关修改完善,直至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获批。其服务费用在投标人报价时应计入相关项综合单价中。
4、资源马家风电项目根据风资源进一步详细评估,风电项目可能存在增容至80.00WM总装机,本合同报价不因增容而变更报价,合同价格不变,投标人应配合甲方作出相应的修改。
二、中电投广西龙胜县泗水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招标报价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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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及规范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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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费用 |
项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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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费用 |
项 |
1 |
注:本报价为总价报价,包含了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交通、差旅、通讯、报告分析评估、成果印刷、专家会审、会务服务、管理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合同执行期间不另外收取其他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备注:投标前需要办理入网手续,方可进入平台操作。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座机: 010-53310586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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