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电锅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11-02
2016-11-02
招标编号:GXTC-1668123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电锅炉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取消加油站燃煤热水锅炉,用电锅炉替代。
2.2 招标范围:加油站电锅炉67台设备采购(8KW28台,16KW38台,24KW1台),设备采购,包装,运输,本体安装,原锅炉拆除。
2.3 计划供货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供货,供货后每座加油站3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4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所属各加油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和服务的企业。
3.2 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所投产品供货业绩;
3.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4 投标人近3年(2013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次招标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8日(每天9:00-11:30,13: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电锅炉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取消加油站燃煤热水锅炉,用电锅炉替代。
2.2 招标范围:加油站电锅炉67台设备采购(8KW28台,16KW38台,24KW1台),设备采购,包装,运输,本体安装,原锅炉拆除。
2.3 计划供货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供货,供货后每座加油站3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4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所属各加油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和服务的企业。
3.2 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所投产品供货业绩;
3.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4 投标人近3年(2013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次招标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8日(每天9:00-11:30,13: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