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涪陵分公司2017年室内分布专业施工招标公告
2016-11-02
2016-11-02
招标编号:TC169D7GA
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实施区域及预算金额
2.1招标范围(工作内容):按照室内分布系统站点设计文件及铁塔公司相关要求,完成相关施工、调试、测试、验收工作,并完成与之相关的站址协调、物业合同签订、用电协议签订、用电手续办理等工作。
2.2标段划分、实施区域及预算金额:
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实施区域及预算金额
2.1招标范围(工作内容):按照室内分布系统站点设计文件及铁塔公司相关要求,完成相关施工、调试、测试、验收工作,并完成与之相关的站址协调、物业合同签订、用电协议签订、用电手续办理等工作。
2.2标段划分、实施区域及预算金额:
| 标段号 | 实施区域 | 含增值税预算金额(万元) |
| 1 | 南川区、武隆区 | 104.34 |
| 2 | 石柱区、垫江区 | 86.58 |
| 3 | 涪陵区、丰都区 | 82.14 |
注:1)本次招标为预估量招标,实际工程量需根据具体项目设计方案予以确定,招标人不保证最终实际执行的工程量与预估量一致,投标方必须承担因工程量变化而引起的风险与后果,不得提出异议。
2)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具体中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建设完工日期不超过90天,并满足站址交付时间节点要求,如遇特殊情况站址可以甲方另行通知为准。
2.4质量/技术要求: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招标方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报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均须满足):
3.1基本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专业资质: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合格证。
3.4项目部人员配备:拟配备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监督人,各类人员配备数量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财务状况:
3.5.1提供企业2013-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2提供截至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任意一天的企业基本账户存款证明(不低于100万元),同时提供基本户开户行或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原件或企业信誉等级A级及以上等级的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
3.6信誉要求须符合下列情形:
3.6.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与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无重大事故责任、犯罪行为;
3.6.2 2013年01月至今未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上访(以政府部门核实为依据);
3.6.3在本项目中标后不挂靠、不违法分包、不转包。
上述信誉要求均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凡经过核实信誉存在上述情形,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3.7其他承诺事项:
3.7.1提供购买“员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它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人;或提供合同签订前购买达到前述要求的承诺书原件。(保险有效期须涵盖合同有效期)
3.7.2中标后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要求合同执行期间保证金金额至少为中标金额的2%,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有权随时核查专户金额,若有不足可责令补齐或视情形作违约处理。
3.8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表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
专用资格要求(投标人满足所投标段的相应要求):
2)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具体中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建设完工日期不超过90天,并满足站址交付时间节点要求,如遇特殊情况站址可以甲方另行通知为准。
2.4质量/技术要求: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招标方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报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均须满足):
3.1基本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专业资质: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合格证。
3.4项目部人员配备:拟配备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监督人,各类人员配备数量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财务状况:
3.5.1提供企业2013-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2提供截至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任意一天的企业基本账户存款证明(不低于100万元),同时提供基本户开户行或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原件或企业信誉等级A级及以上等级的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
3.6信誉要求须符合下列情形:
3.6.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与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无重大事故责任、犯罪行为;
3.6.2 2013年01月至今未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上访(以政府部门核实为依据);
3.6.3在本项目中标后不挂靠、不违法分包、不转包。
上述信誉要求均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凡经过核实信誉存在上述情形,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3.7其他承诺事项:
3.7.1提供购买“员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它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人;或提供合同签订前购买达到前述要求的承诺书原件。(保险有效期须涵盖合同有效期)
3.7.2中标后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要求合同执行期间保证金金额至少为中标金额的2%,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有权随时核查专户金额,若有不足可责令补齐或视情形作违约处理。
3.8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表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
专用资格要求(投标人满足所投标段的相应要求):
| 资格要求 标段号 | 业绩要求:2014年01月01日至今,具备室内分布施工业绩,最大单年合同金额至少 万元及以上。 | 备注 |
| 1 | 104.34 | 项目部下设项目组,各标段配备项目组数量及每组人员配备要求见招标文件。 |
| 2 | 86.58 | |
| 3 | 82.14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于2016年11月02日至2016年11月07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于2016年11月02日至2016年11月07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