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9年中国联通日照市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集中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11-02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2016-2019年中国联通日照市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集中招标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2016-2019年度日照联通车辆(包括各档各类轿车、面包、吉普车、客货车、载重车)定点维修项目。具体车型及配件见附件一。
1.3项目立项情况:项目已批准;
1.4项目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1.5项目实施地点:日照市。
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公司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信息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
3.2投标人需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载的三类(含)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车辆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以内(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需具备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的、在中国注册的单位,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且能够开具符合税收法规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要求维修企业成立3年以上(注册时间2013年1月1日以前),具有一定技术力量和信誉度。
3.6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本次项目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投标申请,需投标人自行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3.7供应商承诺服务区域(市区、东港、岚山、五莲、莒县)覆盖日照市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中标后需在日照市区设立固定维修场所的汽车维修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