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辽宁省高速公路通信传输干线网改造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厅以辽交规划[2016]36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随着高清视频图像、数据中心、应急指挥、云计算应用等技术在高速公路的普遍应用,并根据管理工作的需求,辽宁省高速公路通信传输系统需要进行改造。本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全省高速公路通信干线传输系统网络、数据传输网和部分大型收费站的接入层传输网络。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辽宁省高速公路通信传输干线网改造项目的工作范围包括采用OTN技术组建辽宁省高速公路通信主干传输网络,搭建双核心环网及三个省内干线传输环网;在运营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部署核心网络交换机及汇聚网络交换机,完成数据传输网络改造;在万家主线站、三十家子主线站、沈阳西站、沈阳站、大连站、热高乐园站等6个大型收费站进行接入层传输网络进行升级改造。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标段划分及施工情况表
标段号 主要施工内容
1 西北环网8处节点和第1核心环网4处节点的干线传输系统设备建设、调试,以及网管改造、基础设施完善。同时负责相关分中心数据网络改造及三十家子主线站和万家主线站接入传输网络改造。
2 东南环网、西南环网15处节点和第2核心环网4处节点的干线传输系统设备建设、调试,以及网管改造、基础设施完善。同时负责相关分中心数据网络改造及沈阳西站、沈阳站、大连站、热高乐园站接入传输网络改造。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 150 日历天(开工时间:2016年12月1日,完工时间:2017年4月29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各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各标段投标人投标时所选主要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和主要设备的要求如下:
3.1.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能力 1、投标人在2015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企业业绩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合同工程中必须包括通信、监控、收费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的施工。
注:企业业绩必须已在交通运输部主管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被辽宁省交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