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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度光伏项目组件设备采购集中招标(第一批)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2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 TGT-OTH-SB2016103D)1 招标条件1.1受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2016年度光伏项目(详细见

 (招标编号: TGT-OTH-SB2016103D)

1 招标条件
1.1受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2016年度光伏项目(详细见招标范围)共500MWp光伏组件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人拟采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支付。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度光伏“领跑者”项目及其他项目所需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容量500MWp,其中储备容量200MWp。共分5个标段,各标段容量和组件类型如下。
2.2建设地点:项目分布在山西、山东、内蒙古、安徽、河北等省份。
2.3建设规模:以各光伏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4交通运输条件:以各光伏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5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共分5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在所投标段按单晶硅组件或多晶硅组件的其中一种进行投标,单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只允许对一种规格组件进行投标。
标段 标段名称 拟采购容量(MWp) 储备
容量(MWp) 组件类型(Wp)
(单块组件电池片数量为60)
1 “领跑者”项目1包 50 50 单晶280及以上/多晶270及以上
2 “领跑者”项目2包 50 50 单晶280及以上/多晶270及以上
3 “领跑者”项目3包 50 50 单晶280及以上/多晶270及以上
4 “领跑者”项目4包 50 50 单晶280及以上
5 常规项目5包 100 单晶270及以上/多晶265及以上
(2)本次招标的投标总价构成为:设备价格和运费,运费统一按1000公里计入总价,同时报出每200公里的运费价格。同一投标人在1~4标段单晶硅或多晶硅组件的报价中,要求对同一规格(功率)组件每瓦报价为同一价格,否则将按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处理。第5标段的组件报价可以与1-4标段不同。
(3)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同一批次的货物价格固定不变。合同签署后,市场价格下跌时,合同价格参照交货前1个月同类地区、同功率、同种电池片技术及同规格光伏组件市场最低价格水平进行下调,或者根据招标人在合同所属项目组件设备交货前3个月内组件招标中标价格(调整运费至同一水平)平均值作为参考,最终合同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投标人负责提供光伏组件的制造、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供应、运输及交付、安装指导、调试、提供十年的质保期服务等。
(5)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计、制造、运输、卸货、安装指导、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运输和预验收及以前的组件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6)相关的技术培训与服务。
(7)提供的光伏组件及附属设备应满足第五部分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附录A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选型技术规范(企标)和附录B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监造技术规范(企标),若不满足,应按上述要求补齐或改正,不论是否含在投标文件供货范围内。
(8)招标人可以考虑扩大其备品备件的采购范围。对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保证在标的设备使用期内以优惠价格向招标人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并且按招标人要求免费提供备件的规格及相关的图纸资料。
(9)投标人对各标段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10)对1-4标段,投标人所投的单晶组件应不超过两种规格(功率),投标人所投的多晶组件应不超过两种规格(功率),且两种规格(功率)组件功率相差不得超过5Wp,同一标段只允许报一种规格(功率)的组件;
(11)投标人承诺投标规格的组件生产能力满足该规格组件在全部投标标段之和的要求。
(12)对1-4标段,投标人所投组件技术应至少包含PERC、黑硅、N型、IBC、HJT或MWT中的一种,组件应具有抗PID功能;对5标段,所投组件技术可以为不包含PERC、黑硅、N型、IBC、HJT或MWT等,组件功率应不低于265Wp,且应具有抗PID功能。
2.6 交货批次和进度:
1-4标段组件在2017年2月至8月分批次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第5标段组件在招标人2016年至2017年光伏项目中分批次交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光伏组件设备的制造厂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投标人产品必须通过CGC或CQC或PCCC三项之一的产品认证。
(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晶硅电池片和组件的生产能力,其中270Wp及以上系列组件可证明的实际销量达到50MWp以上,并且近三年内有1项及以上1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并网运行业绩(非关联交易);
(4)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5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11月2日9时整至2016年11月11日17时整。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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