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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砻江卡拉、杨房沟水电站施工供电第二回线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2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合同名称:雅砻江卡拉、杨房沟水电站施工供电第二回线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编号:KYC-201603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

 合同名称:雅砻江卡拉、杨房沟水电站施工供电第二回线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合同编号:KYC-201603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业主)拟建的四川省雅砻江卡拉、杨房沟水电站施工供电第二回线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组织实施。招标人对本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特邀请愿意承担本项目的单位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
四川省雅砻江卡拉、杨房沟水电站开发由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雅砻江是我国能源发展规划的“十三大”水电基地之一,杨房沟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境内的雅砻江中游河段上麦地龙乡上游约6km处,是中游河段七级开发的第六级,上距孟底沟水电站37km,下距卡拉水电站33km,电站坝址距木里县城约149km;卡拉水电站也位于木里县境内,是中游河段七级开发的第七级,上游梯级为杨房沟水电站,下距锦屏一级库尾约17km。杨房沟水电站已于2015年6月核准开工建设,卡拉水电站正在开展前期施工准备。发包人投资建设的卡拉、杨房沟水电站施工供电(一期)工程已于2014年并网投运。为了提高卡拉、杨房沟水电站施工区供电可靠性,发包人拟投资建设本工程。
本工程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境内,起于茶布朗水电站,止于220kV杨房沟变电站,线路长度约45km。本工程包括在茶布朗电站扩建一个出线间隔、在杨房沟变电站扩建一个出线间隔、新建一回从茶布朗电站到杨房沟变电站的220kV线路以及相应的保护、通信、监控、自动化等附属设备。
茶布朗水电站(原名沙湾水电站)由中广核亚王木里县沙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沙湾乡,电站海拔高度约2300m。电站装机容量28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2.511亿kWh,电站枯期出力约为93MW,具有日调节能力,于2012年投产发电。电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木里500kV变电站,预留有1回220kV出线间隔。电站距离杨房沟变电站直线距离约33km。经协商,项目业主已同意发包人在茶布朗水电站引接杨房沟卡拉水电站施工电源。承包人可从西昌经盐源——水电站省道——铧口(转)——理塘河沿河公路——博科乡——固增乡——乡——林区,到达茶布朗电站。
杨房沟变电站由发包人出资建设并委托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运行管理,位于木里县麦地龙乡,海拔高度约2100m。变电站为户内GIS站,内装设有2台容量为63MVA的主变压器,装设有40MVar的并联补偿电容器组。变电站通过1回220kV线路经卡拉变电站、跑马坪电站、西木线接入木里500kV变电站,预留有1回220kV出线间隔。承包人可通过两条交通路线到达。第一条路线,从西昌经锦屏专用公路、锦屏二级电站、锦屏辅助交通洞、锦屏一级电站、卡杨专用公路到达杨房沟变电站,全长约235公里。从漫水湾经锦屏对外公路及锦屏山隧洞到锦屏一级路线全长为90km(或经锦屏大河湾至锦屏一级水电站全长约150km),其中锦屏山隧洞全长约17.5km。本合同执行期间,油料、民爆器材等易燃、易爆品不得从锦屏山隧洞工程运输。卡杨公路起点为锦屏一级水电站,沿雅砻江左岸,逆江而上到达杨房沟变电站。沿途经矮子沟、茶地沟、草坪子三条特长隧道和若干条普通隧道和桥梁。其中甲尔沟桥为临时大桥,限重40吨。第二条路线,从西昌经盐源、木里、九一三林场、田正到达杨房沟变电站。
茶布朗~杨房沟220kV供电线路穿越木里县原始林区,海拔高度约2100m~4000m。供电线路通行区域林木茂密,承包人可沿林区道路从杨房沟变电站经八通—机依—争西牧场—九一六林场—沙湾乡,到达茶布朗电站。目前,线路工程未开展查勘、选点等工作,线路走向、长度由投标人自行查勘确定。
本工程所使用的道路情况和桥梁情况、运输限载等详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察勘确定。本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应遵守交通通行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因交通条件变化而提出索赔和工期推迟。
2.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及阶段划分
2.1招标范围
发包人已完成供电方案设计的报审工作,并已取得四川省电力公司《供电方案通知书》。除合同明确由发包人负责的工作外,本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处理及以前的全部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完成。本工程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茶布朗电站扩建杨房沟220kV出线间隔工程。
在木里茶布朗电站220kV GIS开关站扩建杨房沟出线间隔一个,包括相应的220kV配电装置,保护、计量、远动、监控装置,接地设施等本工程长期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须的设备和设施。
(2)杨房沟变电站扩建茶布朗220kV进线间隔工程。
在杨房沟变电站220kV GIS开关站扩建茶布朗进线间隔一个,包括相应的220kV配电装置,保护、计量、远动、监控装置,接地设施等本工程长期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须的设备和设施。
(3)茶布朗~杨房沟220kV线路工程。
线路起自茶布朗电站杨房沟出线间隔,终至220kV杨房沟变电站进线间隔,长度由承包人自行测算,电压等级220kV,采用型号JL/G1A-400/50钢芯铝绞线单回路架设。线路工程长期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须的设备和设施均包含在本工程中。
(4)通信工程。
新建1回茶布朗水电站~杨房沟变电站24芯OPGW光缆,长度由承包人自行测算;在茶布朗电站、杨房沟变电站配置相应配套的通信设备,并根据本工程需要在木里500kV变电站、地调、省调等新节点增相关光板。按照目前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规范,正常生产调度管理所必须的通信设备和设施均包含在本工程中。
以上单位工程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含所需专题报告的编制审查和本工程单项核准工作)以及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工程试运行、质保期内缺陷处理等全部工作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此外,除本招标文件明确由发包人负责的工作外,凡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要求,对于本工程审批、建设、投运所必须的所有审批手续以及确保后期安全稳定运行的所有设备设施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承包人负责实施。
2.2 主要工作内容
承包人应按照电力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完成本工程设计、施工、试运行、移交、缺陷处理等全部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方案设计阶段以后(包括可研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有勘测设计及报审、报批工作。
(2)负责下列(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核准手续办理:
1)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并取得批复;
2)取得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压覆矿批文;
3)编制水土保持报告书并取得批复;
4)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批复;
5)取得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预审批复、土地使用许可批复文件;
6)编制选址意见报告书并取得建设部门批复;
7)编制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并取得政府批复;
8)编制节能登记表或节能评估报告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复;
9)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取得政府核准批复;项目核准后方能开展实体工程建设。
10)办理土地、林地使用手续(含林地勘测及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3)按《供电方案通知书》的要求,代表发包人负责下列工作:
1)施工前,向供电部门提交设计资料、图纸,报供电部门审核同意;
2)工程施工中间或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前,告知供电部门进行中间检查;
3)工程完(竣)工后,向供电部门提供完(竣)工报告;
4)向供电部门提出完(竣)工检验申请。工程检验不合格的,负责缺陷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向供电部门提出工程复验申请;
5)取得供电部门完(竣)工验收文件。
(4)负责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征占地及拆迁补偿(包括永久和临时)工作,负责办理本工程涉及到的林木砍伐手续,以及负责征地拆迁、林木砍伐以及其他施工过程中与地方协调工作。
(5)负责测量控制网的建立和维护。
(6)负责为实施本工程所有临建设施的修建、运行、维护、管理、拆除等工作。
(7)负责扩建间隔的土建工程施工及电气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等工作。
(8)负责线路工程的材料采购及运输、塔基修筑及防护、铁塔组立及线路架设、调试及消缺、试运行及移交等工作。
(9)负责相关试验、检测和监测和启动验收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及时组织各阶段验收,并承办各阶段专项验收、专家咨询、技术审查、启动验收等活动或会议。
(10)负责质量监督现场配合工作,承办质量监督相关会议并承担相关费用。
(11)负责完成本工程试运行及消缺处理(满足商业运行要求),承担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工程移交等相应工作。
(12)负责缺陷责任期内的项目缺陷修复工作。
(13)全面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协调管理、建设管理,并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负责。
(14)负责施工场地清理、复耕等工作。
(15)除本招标文件约定由发包人承担的工作外,其他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实施,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3 阶段划分
本工程分两阶段实施,具体划分如下:
(1)第一阶段(核准及可研设计工作阶段)
1)项目核准所需的相关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审和取得批文;
2)项目核准手续办理工作;
3)负责可研阶段设计编制、报审、报批工作,取得相关批文。
完成上述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报告编制、会务组织、手续办理、批文取得等工作的所有费用)。
(2)第二阶段(EPC实施阶段)
1)完成本合同项目除第一阶段已完成的以外所有其他工作内容。
2)发包人保留是否开展第二阶段工作内容的权利。在2017年7月30日前,发包人决定是否开展第二阶段工作,若发包人决定不再建设该项目,发包人不再支付和结算第二阶段(实体工程实施阶段)的合同费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承包人应成分考虑所有相关风险,且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
3.工期要求
3.1第一阶段(核准及可研设计工作阶段)
(1)计划2017年1月25日工程开工;2017年3月31日前可研报告通过审查;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核准文件。
(2)该阶段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布的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早于2017年1月25日,后续工作各节点工期不做调整;若中标通知书晚于2017年1月25日,但在2017年2月28日前(含28日),各节点工期不做调整,且承包人不提出费用索赔;若中标通知书晚于2017年2月28日,双方另行协商第一阶段工作安排。
3.2第二阶段(EPC实施阶段)
(1)计划2017年9月1日开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实体工程建设;2018年9月30日工程完工;2018年12月31日工程竣工。
(2)第二阶段工程实施根据发包人的指令确定开始时间,若推迟,相应工程完工和竣工日期顺延,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索赔。
4.项目业主、招标人与资金来源
项目业主: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招标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业主现场管理机构:杨房沟建设管理局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工程设计和勘察资质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具有220kV以上(含220kV)输变电工程的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发包人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4)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安全管理相关证书,并具有担任输变电工程施工或设计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3年(36个月)以上的经历;
(5)拟任的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担任输变电工程施工或设计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职务3年(36个月)以上的经历;
(6)企业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安排
(1)招标文件定于2016年11月2日~11月8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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