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监控电气采购 已由 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道路监控电气采购。
2.2、招标范围:货物、安装调试及与之有关的后期配套服务。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供货安装服务期:2016年12月5日至2017年1月31日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合格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须具有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近三年至少具备一项同类项目业绩。
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符合吉建管【2015】9号文件要求)或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13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