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 “上大压小”异地扩建工程特殊消防总承包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
建设规模: 2×350MW超临界直接空冷供热机组,同步建设脱硫、SCR脱硝设施。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设计申报工作,在80天内安装完毕,在电厂整套启动前15天负责获得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厂址位于兰州市南偏东约20km窦家营的荒地上,厂址北侧紧邻陇海铁路,南侧紧邻兰渝铁路,北距宛川河约500m,东侧紧邻窦家沟。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2×350MW燃煤机组的整套完整的特殊消防工程总承包,具体包括:(1)自动喷水消防系统。(2)IG541气体灭火成套设备系统。(3)低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4)火探管式自动灭火系统。(5)电控消防水炮灭火系统。(6)全厂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范围的设计、采购、运输及储存、施工、调试、消防部门备案报审、报建、报验、第三方检验、消防部门验收、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直至办理特殊消防系统相关手续通过消防验收并取得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文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特殊消防工程总承包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至少有两台300MW机组容量及以上电厂并已成功可靠运行2年以上(自动喷水或火灾报警或气体消防系统工程)的供货、安装及调试业绩,且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验收,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
6、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竣工期。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9、投标人近3年内无仍在处罚期内的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工程项目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0、投标人为联合体时:(1)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成员须具备相应的资质。(2)联合体双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指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有明确分工、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该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11、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01日 09:00 - 2016年11月07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