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临沂国际商贸城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会展中心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无缝钢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与临西十路交汇处,中国临沂国际商贸城内。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临沂国际商贸城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会展中心工程钢结构材料:
一标段:无缝钢管采购:约1700吨,材质Q345B,具体规格数量、技术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矩形钢管采购:约700吨,材质Q345B,具体规格数量、技术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自筹。
4.质量标准:合格。
5.供货期:分批供应,每批供货期为收到提货计划2天内。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需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种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于2016年11月07日17:00 前到山东 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报名单位须携带如下资料办理投标资格预审手续: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劳动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全年度)(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
3. 制造商企业简介,主要规格产品的质量合格资料、近期产品检测报告备(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
4. 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来具有同类型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等证明资料不少于3份(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
5. 代理商投标须有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
6. 企业简介等其他相关资料 (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 。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中国临沂国际商贸城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会展中心工程钢结构无缝钢管及矩形钢管采购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