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购置发电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WJNMBFCG-2016-023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购置发电车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 预算金额:1285360元
三、招标内容
采购发电车1辆,电站由越野汽车二类底盘、低噪声车厢、发电机组、进排风系统、控制系统等组成。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三)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正规全额发票。
(四)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五)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正式职工。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自行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01日至2016年11月08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