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由郑州商品交易所组织实施,项目业主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郑州商品交易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商品交易所技术中心机房配套电气设备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商品交易所技术中心机房配套电气设备完善项目
2.3招标范围:郑州商品交易所技术中心机房配套电气设备完善项目,包括本项目的深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供货、施工、垃圾清运、办理验收手续、保修等范围。本招标项目标段号:DQWS-1。
主要工程内容:
(1)机房空调冷冻、冷却水泵控制柜完善:需将原有3面控制柜改造为6面控制柜;
(2)冷却塔控制柜完善:需将原有1面控制柜改造为6面控制柜,并建造一间室外控制室,起到防雨作用;
(3)发电机出线柜完善:共需改造 4面切换控制柜。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内完成
2.5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制造验收标准、规范,安装一次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年度净盈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机电类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良好,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发生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纠纷、法律诉讼和仲裁事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有违法失信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未有失信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受惩黑名单。
3.5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三项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开具时间为公告要求的投标报名时间内,公司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
(2)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