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河区污泥处理建设项目已在天津市宁河区审批局备案,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天津康达绿意污泥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7年1月15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区污泥处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污泥处理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编号:NHWNCLJSSG/HT-2016-01,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设厌氧消化系统、消化液脱水系统、智能阳光干化系统、沼气发电系统、除臭系统、变配电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土建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2016)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11月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