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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新国际货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供电及配套附属部分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2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 MSJZ2016-21 1.招标条件满洲里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建的满洲里新国际货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供电及配套附属部分

 招标编号: MSJZ2016-21

   1.招标条件
满洲里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建的满洲里新国际货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供电及配套附属部分一期),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投字【2009】827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新国际货场备用电源10KV电缆敷设约11200米;纳达10KV电缆敷设约2000米;6号、7号和11号换热站10KV电缆敷设及10KV箱变安装等。对该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及后续服务。
2.2、工程地点:满洲里产业园区内。
2.3、计划工期:
2.3.1设计交图日期:具备设计条件后10日历天内;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设计标段控制价为11.5万元)。
2.6、标段划分:设计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设计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设计标段开标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不少于2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专用章)本工程全部拟派人员不得少于3人,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本工程采用纸质开评标方式。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需一次性存入账号,禁止分笔打入。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1日15时00分,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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