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城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拟建的扎赉诺尔城区路网工程,已由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扎发改字【2016】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道路6条,包括宏远街道路全长1430.5米,道路红线35米,路宽14米,道板宽度为两侧各5米,路灯30盏;福源路道路全长390.0米,道路红线55米,路宽36米,道板宽度为两侧各5米,路灯9盏;盛源路(新兴路)道路全长390.0米,道路红线35米,路宽14米,道板宽度为两侧各5米,路灯9盏;曙光大道道路全长202.5米,道路红线55米,路宽36米,道板宽度为两侧各5米,路灯5盏;蒙源路道路全长202.5米,道路红线35米,路宽14米,道板宽度为两侧各5米,路灯5盏;垃圾填满场道路长2376米:其中7米宽道路2156米、14米宽道路220米。
2.2、工程地点: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
2.3、计划工期:
2.3.1勘察:具备勘察条件后20日历天内;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申请上级投资和企业自筹(本项目勘察控制价:10.5万元)。
2.6、招标范围:
2.6.1勘察招标范围:本工程详细勘察工作。
2.7、标段划分:勘察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勘察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勘察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少于2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本工程全部拟派人员不得少于3人、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满洲里分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2日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