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C2016-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扎兰屯市公安消防大队室内训练馆工程已由扎兰屯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扎发改字【2016】1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兰屯市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扎兰屯市高台子办事处,扎兰屯市公安消防大队院内。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313.66㎡,框架结构,层高8米,局部二层。
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一个标段。
2.4施工计划工期:2016年11月30日至2017年10月15日,共319日历天。
2.5招标控制价:3612258.00元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11月22日15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