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新建办公楼电子设备采购已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国寿人险复[2013]13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性质:新建。
2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LED显示屏、电视机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
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国人寿总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
5、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招标内容经营范围且在西藏有售后服务维修网点;
2、具有类似设备安装业绩;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6年11月2日至 2016年11月8日,每日上午9:30—12:30时,下午3:30—5: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