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脱硫区域雨、污水系统治理及相应设施恢复工程(编号:57HJ201611B06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简介及范围:
1、项目简介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宁德市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南距福建省会福州约130km,北距浙江省温州市约200km,东部面海,西部为闽北南平地区。本工程在三都澳海湾内,位于福安市白马港湾坞镇,属福安市辖。厂址位置原是湾坞乡二期围垦垦区,面积为6037亩,是福安市中远期规划中的重工业区。
2、招标范围
(1)破除路面并重新制作恢复 ;
(2)制作并安装标准路沿石(单片长1m);
(3)新增排水沟(宽30cm/深50cm);
(4)破损沟盖板恢复(重型、单片长1.3m/宽0.5m);
(5)新增雨水管,要求双壁波纹管,DN500及DN200;
(6)新增雨水检查井,雨水进水井,沉淀池;
(7)恢复架子班库房一处,详图及布置见招标文件附图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本条款中的所有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3.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权力。
3.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3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独立完成3个以上类似项目,有独立完成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6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而终止合同;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8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抵押、破产或冻结的;
(9)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违约的;
(10)近三年经营有异常的;
(11)有行政处罚和违法记录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请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