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浩口水电站、角木塘水电站工程
1.2 标的名称:浩口、角木塘水电站电梯、浩口、角木塘水电站暖通系统设备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建设地点:重庆市武隆县(浩口水电站)、贵州省道真县(角木塘水电站)
1.5 建设规模:浩口水电站135MW,角木塘水电站70MW
1.6 计划工期:计划于2017年12月投产发电
1.7 工程简介:浩口电站工程位于重庆市武隆县南部,重庆市彭水县和贵州省武隆县交界处乌江一级支流芙蓉江上,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中型水电枢纽工程。坝址位于乌江南岸芙蓉江下游,重庆市武隆县浩口乡浩口村附近的河段上,大坝右岸比邻彭水县,枢纽工程距下游江口电站约23km,距武隆县城32km。电站总装机135MW,分为两台62.5 MW的大机组和一台10 MW的生态机组。水库正常高水位352.00m,调节库容1090万m3,具有日调节性能。角木塘水电站工程是芙蓉江干流鱼塘至浩口河段梯级(三级)开发的第二级,上衔官庄水电站,下接浩口水电站。角木塘水电站位于道真县忠信镇联江村放牛坪,坝址在角木塘大桥下游约2.3km处。水库为日调节水库,本工程为河床式开发方案,装机容量7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2.436亿kW·h,保证出力为9.77MW,装机年利用小时数为3480h,设计发电引用流量为279m3/s。
1.8 招标人:重庆渝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水电站)、贵州大唐国际道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角木塘水电站)
1.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10 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数量、技术规格、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要求等)
招标编号 标的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方式 交货地点 备注
CWEME-16DTGJCQ-2J006 浩口、角木塘水电站暖通系统设备 详见技术规范 台(套)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车板交接 工地现场买方指定的地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7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10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2.1.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2.3 其他要求:(如有)
3 报名须知
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6年11月02日~11月8日17:0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