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甘河农场2016年四队、十四队排水沟工程危房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呼垦投字[2016]17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国营甘河农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新建砌石排水沟2472米,其中四队704米、十四队1768米。
2.2建设地点:甘河农场四队、十四队。
2.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相应专业验收合格标准。
2.5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0月31日至 2016 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