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华能罗源电厂一期(2×660MW)工程机组四大管道及重要辅助系统支吊架计算、检验调整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华能罗源电厂一期(2×660MW)工程两台机组四大管道及重要辅助系统支吊架计算、检验调整技术服务
1.2 工程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将军帽村华能罗源电厂施工现场
1.3 工程简介:
华能罗源电厂规划容量为2×660MW+4×1000MW机组,本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装置、脱硝装置,并留有扩建条件。
华能罗源电厂一期工程厂址位于福建省罗源县碧里乡将军帽村,场地东、南、西三面临海,北面与半岛相连。在建的疏港公路在廪尾村南与碧里~新澳乡村级公路相接,碧里~新澳乡村级公路从场地北面约1.0km处通过,交通较为便利。
1.4 项目总工期要求:本工程两台机组四大管道及重要辅助系统支吊架设计开始至第二台机组稳定运行半年。
1.5资金来源:由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
2、招标范围和服务期限
2.1 招标范围及内容:
华能罗源电厂一期(2×660MW)工程两台机组四大管道及重要辅助系统支吊架计算、检验调整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蒸汽管道应力计算分析及支吊架检查与调整;
(2)高温再热蒸汽管道应力计算分析及支吊架检查与调整;
(3)低温再热蒸汽管道应力计算分析及支吊架检查与调整;
(4)高压旁路管道应力计算分析及支吊架检查与调整;
(5)低压旁路管道应力计算分析及支吊架检查与调整;
(6)高压给水管道应力计算分析及支吊架检查与调整;
(7)到四大管道支吊架厂家对支吊架性能测试进行监督;
(8)炉顶集箱支吊架检查与调整;
(9)重要辅助系统管道支吊架检查与调整、振动处理,包括:凝结水泵出口、凝结水泵至精处理管道、除氧器上水调节阀管道、精处理至8#低加、7#低加至6#低加、5#低加出口至除氧器、电动给水泵出口至1#机及2#机高压给水母管、电动给水泵及汽动给水泵再循环管道、给水泵中间抽头管道、给水泵组入口管道、高旁及低旁喷水减温水管道、锅炉上水管、凝汽器除盐水补水管、锅炉启动系统、蒸汽吹灰及疏水管路引风机凝结水至主机凝汽器管道及辅汽联络母管、启动锅炉至辅汽管道、辅汽至除氧器用汽管道、辅汽至小机用汽管道、减温水管路,等等。
(10)采用应力应变技术,采用便携式测量仪器,在现场按照锅炉厂和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参数对四大管道及重要辅助系统承载严重异常的支吊架进行测量,得到四大管道及重要辅助系统支吊架载荷位移性能,为调整提供理论和数据依据,保证四大管道及重要辅助系统支吊架(尤其是刚性吊架)承载正常、合理。
2.2 服务期限:本工程两台机组四大管道及重要辅助系统支吊架设计开始至第二台机组稳定运行半年内,中标单位需按时完成所有资料归档工作。
2.3 相关资料
2.3.1《华能罗源电厂一期两台机组四大管道布置图》
2.3.2重要辅助系统管道布置图
2.3.3四大管道及重要辅助系统支吊架技术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电力工程调试单位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甲级及以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甲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应开展支吊架调整工作5年以上,具有10台以上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支吊架调整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取得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资格,且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压力管道检验师资格并取得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合格制。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2日9:00起至2016年11月7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