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作需要,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现决定启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2016年塔房更新整治项目公开比选采购,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具有提供标的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
1.2项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行政区域内;
1.3项目规模:本次项目估算采购金额约140万(含税),最终项目采购金额根据实际建设规模进行调整,据实结算;
1.4项目编号:HY-BX-20160001
1.5服务期限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该类项目下一次采购结果公布之日止,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或甲方上级单位要求终止合同,则以文件或通知中明确的终止时间起本合同终止。
1.6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机房房屋、围墙主体大型翻修;机房基础沉降、倾斜修复;室外机柜柜体更新替换以及活动板房的拆除和更新替换。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应答单位可以根据需求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应答,但最多只允许中选一个标段。若应答单位在两个标段中综合排名均为第一名,则该应答单位为标段一中选候选人,标段二确定综合排名第二名的应答单位为中选候选人。
标段划分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区域 投资/费用分项金额 集采类型 备注
1 标段一 衡东县、衡南县、耒阳市、雁珠区、衡山县、南岳区 84万 自采
2 标段二 常宁市、衡阳县、祁东县、石蒸区 56万 自采
1.8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1.9本项目每个标段设定一名中选人。
2.资格要求
2.1、比选申请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2、应答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应答单位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采购。
2.4、应答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业绩良好和企业信誉良好,且在2014年1月1日至今与运营商无不良合作记录。
2.5、应答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2014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在2014年1月1日至今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诉讼 及仲裁情况的。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获取比选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16年11月 1日至2016年11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