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华国能哈密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哈密电厂3、4号炉高效保温材料采购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6-0609
2. 工程概况:
神华国能哈密电厂3、4号炉高效保温材料采购。
招标范围:
采购高效保温用量为850kg。
具体参数及标准等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到现场。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哈密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3项;提供合同封面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产品厂家授权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02日至2016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