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单身公寓委托管理(第二次)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公司概况
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座落于山东省威海市,厂址位于威海市市区东南约16公里的威海湾南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埠村北)海滨。电厂始建于1991年,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和威海市建设投资公司(威海市电力开发办公室)持股40%合资兴建。
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火电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目前运行的是二期和三期工程,一期工程2台125MW国产超高压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已于2008年12月关停并已完全拆除。二期工程是2台300MW国产亚临燃煤汽轮发电机组:3号、4号机组分别于1998年3月和11月投产,并已完成烟气脱硫、脱硝改造,汽轮机为上海汽轮机厂生产的N300-16.7/538/538型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双缸双排汽、凝汽式汽轮机,额定功率300MW,经过汽轮机调节级喷嘴更换、汽封改造及冷段优化等多项技术改造,于2008年底提铭牌扩容到320MW。锅炉为东方锅炉厂生产的DG1025/18.2—II2型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锅炉。发电机为上海电机厂生产的引进型水-氢-氢发电机,型号为QFSN-300-2。三期工程是2台680MW国产燃煤汽轮发电机组: 5号、6号机组分别于2010年12月和2011年1月投产,并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直流锅炉,型号为HG2001/26.15—YM3;汽轮机是上海汽轮机厂生产的超超临界、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四排汽、双背压凝汽式机组,型号为N680-25/600/600;发电机为上海电机厂生产的三相交流隐极式,水、氢、氢冷同步发电机,型号为QFSN-680-2。采用除尘效率为99.7%的静电除尘器,锅炉烟气通过一座240m高烟囱排放。
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场地上覆第四系地层为全新统人工填土、海相沉积层、冲积层,岩性主要为素填土、冲填土(粉煤灰)、粉质粘土、中粗砂、粉土等,第四系覆盖层厚度0.00~14.00m;下伏基岩地层由太古~下元古界胶东群变质岩构成,岩性为片麻岩、片岩和斜长角闪岩,印支期、燕山期的侵入岩呈岩脉穿插于上述变质岩中,岩性为煌斑岩。场地中①素填土、②冲填土(粉煤灰)、③中粗砂工程性质较差,且在地震影响烈度达7度时,②冲填土(粉煤灰)、③中粗砂将产生地震液化现象。不能作为建(构)筑物的天然地基持力层。④粉质粘土可以作为对沉降不敏感的一般拟建建(构)筑物的天然地基持力层,但该层局部埋藏较深,由于地下水位埋藏较浅,施工开挖困难较大。对于埋藏较浅的全风化、强风化基岩,可以作为拟建建(构)筑物良好的天然地基持力层。当天然地基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人工地基处理方案。厂址区最大冻土深度为47cm。厂址区未发现地下具有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分布,亦无重点文物遗存。
威海市地处中纬度、北温带,接近海洋性的大陆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受海洋的调节,与同纬度的内陆相比,具有春冷、夏凉、秋温、冬暖的气温特点;降雨量年内年际变化大,7-9三个月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60.8﹪,冬、春降雨较少。
威海市地理位置优越,海陆空交通运输便利。三面环海的特殊地位使海上交通尤为发达,境内沿海有威海港、石岛港两个国家一类对外开放港口、张家埠港、乳山口港、龙眼港三个国家二类对外开放港口,有万吨级以上泊位8个,港口年吞吐能力达到600万吨。威海港距电厂距离约2公里,电厂还自建煤码头一座。
桃威铁路是山东省最长的一条地方铁路,该铁路终点站设在在威海市,设有客运、工业站,距电厂距离约8公里,大件设备及材料也可采用铁路运至威海站,再经汽车转运至电厂。青烟威荣城际铁路是山东省内第一条区域性城际高速铁路,为客运专线铁路,已于2014年底正式通车运行。
威海市域内公路以三纵(青威线、初张线、威石线)三横(309国道、过境路、上泽线)一环(环海公路)为主骨架,有烟威、青威、初张等高等级公路,有双岛海湾大桥、江家寨立交桥等一批大型桥梁,辅以四通八达的县乡公路,构成了便利的公路交通网。从威海市有直通电厂的公路,路面宽15m,公路交通十分便利。
(特别声明:由于该工程工期比较紧张,请报名参与该工程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按照附件中的技术规范书及早准备编制投标文件,该工程发标后预留安排的投标书编制时间可能短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时间,凡报名参与该工程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即默认为已同意缩短投标书编制时间,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书编制时间短于招标投标法规定时间的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1.2项目概况:
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单身公寓委托管理(第二次)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为更好得管理单身公寓资产,对2017年度单身公寓委托管理公开招标。投标单位应符合资格要求,有管理单身公寓的能力,且信誉、业绩良好,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更改管理方案,必须遵守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单身公寓委托管理技术规范。
1.3 招标范围
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单身公寓委托管理,海埠路58-102号、建筑面积2249.84平米;海埠路58-124号,建筑面积1793.47平米。受托方在管理期间,必须优先满足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置住宿人员要求,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
2.2、投标方在近三年内应具有三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其中具有华能集团公司内部业绩优先。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正常经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无违法、违纪和违约的不良记录。
3.2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即日起至2016年11月09日12: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