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采购的矿业公司水表等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611020539
2.项目名称:矿业公司水表等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需求一览表》及投标要求。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生产制造本产品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二)、注册资本金需满足以下要求: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200万元;
(三)、流通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100万元;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报告(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物资处现有合格供应商可不提供);
(四)、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表(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物资处现有合格供应商可不提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认证证书、行业许可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2.3贸易型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原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复印件)。
4.2.4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5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概况。
4.2.6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4.2.7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于2016年11月02日12时00分至2016年11月10日14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