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贵州龙凤矿井通风机房电控设备招标第二次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招标人: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贵州龙凤矿井通风机房电控设备
资金来源:基建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贵州龙凤矿井通风机房电控设备
招标编号:SDYK2016A092E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主通风机电控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指导安装调试、税费、人员培训等所有费用。数量:一套。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交货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新化乡乡民村项目现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企业,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煤安标志证、防爆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有效资质证书(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提供)。 4、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7、业绩: 近三年具有与招标项目设备相同或相近型号设备不少于10台套销售业绩,产品性能可靠、结构合理、选材正确,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 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11-02 15:00 - 2016-11-07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