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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乌拉特前旗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2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受华能乌拉特中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华能乌拉特前旗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报告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受华能乌拉特中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华能乌拉特前旗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报告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
2、招标内容:实施方案报告编制(包含现场勘察)
3、招标编号:CEITCL-NM-ZCFW-161101
4、服 务 期:完成现场检查并编制报告,时间不应大于30个工作日,完成报告内部审查,完成时间不应大于60个工作日。
二、报名条件:
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编制工作。
3)、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且具有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
4)具有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
9)、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10)、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供货商、施工方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起至2016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不收取费用;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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