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广东陆丰核电公司已与国核联队就承担海阳项目3/4号机组、三门项目3/4号机组、陆丰项目1/2号机组EPC总承包签署了《海阳项目3/4号机组工程核岛(总承包)合同框架协议》、《三门项目3/4号机组工程(总承包)合同框架协议》、《陆丰项目一期工程核岛(总承包)合同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上述项目核岛EPC总承包项下的设备采购工作由国核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国核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进行本次招标工作。
国核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海阳项目3/4号机组、三门项目3/4号机组、陆丰项目1/2号机组PY55非金属膨胀节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 项目简介
(1)招标项目名称
海阳项目3/4号机组PY55非金属膨胀节采购项目;
三门项目3/4号机组PY55非金属膨胀节采购项目;
陆丰项目1/2号机组PY55非金属膨胀节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海阳项目3/4号机组)的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海阳市留格庄镇原冷家庄和董家庄,计划建造两台AP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3号机组计划于2016年11月30日开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单台机组建设周期为52个月,每台机组施工间隔为10个月。
本次招标项目(三门项目3、4号机组)的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三门县健跳镇,计划建造两台AP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3号机组计划于2016年12月30日开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单台机组建设周期为52个月,每台机组施工间隔为10个月。
本次招标项目(陆丰项目1、2号机组)的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计划建造两台AP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1号机组计划于2016年12月30日开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单台机组建设周期为52个月,每台机组施工间隔为10个月。
2. 招标范围
海阳项目3/4号机组58套PY55非金属膨胀节;
三门项目3/4号机组60套PY55非金属膨胀节;
陆丰项目1/2号机组56套PY55非金属膨胀节。
3. 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未购领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日~2016年11月8日(国定假日、公休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