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C-162393
受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2015年双鸭山矿业公司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国补剩余资金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矿井重点区域气体巡检管理系统 套 1套
2 自燃发火温度预报辅助巡检系统 套 6套
3 履带钻机 台 5台
4 架柱式乳化液钻机 台 4台
5 防冲钻机 台 3台
6 钻杆 米 1000米
7 防尘、防火高压胶管 米 180000米
8 全量程风速风向智能测定仪 台 10台
9 双阳矿矿井供电防越级跳闸系统 套 250套
注:投标人可对以上全部或部分包进行投标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属于国家煤矿安全部门强制要求具有煤安证的产品,制造厂(公司)须具有MA国家煤矿安全标志使用证、国家行业完整的检验报告、具有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
2.2.不属于国家煤矿安全部门强制要求具有煤安证的产品的,须提供针对所投产品完整的国家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及生产许可证,有防爆要求的须提供防爆合格证;
2.3.计量产品须提供计量许可证;
2.4.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含本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2.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若以上资格要求内容与招标文件第八章有矛盾,以招标文件第八章为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