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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直路标准件厂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2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南直路标准件厂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出资,资金已

 1.招标条件

南直路标准件厂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出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直路标准件厂线路迁改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南直路附近
2.4 资金来源:政府出资,资金已落实
2.5 项目概况:拆除10KV城标线焊条支架空线16空,新建电缆YJV22-3*240,1169米,新建2进4出开闭箱一座及200KVA箱变一座。
2.6招标范围:南直路标准件厂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招标
2.7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8计划工期:开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施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招标控制价:有
2.11工程依据:哈电发展[2014]96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5级及以上资质的合法企业,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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