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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西山汗廷文化园家庭宾馆围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2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阿鲁科尔沁旗西山汗廷文化园家庭宾馆围墙工程,经阿鲁科尔沁旗发展和改革局以阿发改发【2015】115号文件已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鲁科尔沁旗西山汗廷文化园家庭宾馆围墙工程,经阿鲁科尔沁旗发展和改革局以阿发改发【2015】115号文件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鲁科尔沁旗西山汗廷文化园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阿鲁科尔沁旗西山汗廷文化园家庭宾馆围墙工程 
2.2建设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北、学苑路西
2.3建筑规模:新建围墙,红砖砌筑,间隔5米设置砖垛墙一个,内配不锈钢栏杆,全长约为2500米
    2.4工    期:1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合格
2.6招标范围:图纸所示所有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2.7计划投资额:约2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叁级(含暂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项目班子组成人员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2由项目经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一级建造师还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投标单位签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在报名合格后进行资格复核。
4.3提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交易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4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或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在有效期内)。
4.5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4款4.2-4.4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
5、报名时间、地点
   5.1报名时间:2016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4  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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