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对集宁区新区二期道路交通信号灯60个路口工程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集宁区新区二期道路交通信号灯60个路口工程
2、 招标编号:XHTC-GC-2016-0577
3、 招标人: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5、招标范围:集宁区新区二期道路交通信号灯60个路口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预算金额: 人民币2500万元
定额工期: 60日历天
施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内指定交通路口
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已竣工合同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相关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高级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标书购买须知:
本包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投标人报名时由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项目经理任命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近三个月缴纳社保及纳税的证明(以上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未送达或逾期送达或资料不齐全的不被接受。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 年 11 月 02 日至2016年 11月 0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