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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领导力开发研究中心2016年第五批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2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采购编号:ZZZ-2016-84-CG05-GK-02)1. 概述国家电网公司领导力开发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

 =(采购编号:ZZZ-2016-84-CG05-GK-02)

1. 概述
国家电网公司领导力开发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应答人”)就国家电网公司领导力开发研究中心2016年第五批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由于第一次公告期间分标01:包03、包05、包06,分标02:包04,分标04包01、包02报名参加应答单位不足,特再次发布二次公告。
2. 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
分标、分包及采购范围详见附件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完成过与采购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应答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项目或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应答。
3.2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5:30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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