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20kV雷岗站更换稳控执行站装置等2个项目施工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达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广电计【2016】3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技改修理资金,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2建设规模:220kV雷岗站更换稳控执行站装置等2个项目施工采购。
2.3采购范围: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对220kV雷岗站更换稳控执行站装置,220kV雷岗站及6个110kV站加装稳控跳信机,相应土建施工、二次电缆敷设、相应二次设备、回路、远动等系统的改造、安装、调试。确保工程符合验收标准,达合格工程。负责建设单位提供物资的保管。
3. 供应商或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4)、近3年内具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已在投标单位合法注册且执业有效的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外省企业必须要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6年11月03日至2016年11月07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