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洛阳市西工区司法局委托,就洛阳市西工区司法局2016年司法业务装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西工区司法局2016年司法业务装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DYZBLY-2016-42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西采【2016】66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为280000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洛阳市西工区司法局复印机、台式电脑、照相机、LED显示屏、密集型档案柜等供货及安装调试。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供货及安装调试周期:15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产品;
2、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含网页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途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六、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报名时间:
2016 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9日止(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