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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至呼和浩特地区电气化铁路供电工程所需土地预审服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2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张家口至呼和浩特地区电气化铁路供电工程所需土地预审服务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

 1.招标条件

张家口至呼和浩特地区电气化铁路供电工程所需土地预审服务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单位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内容:勘测定界、组件报批(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审批(备案))、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补耕(含勘测、补耕报告编制、补耕位置图编制等)、组织专家评审、报盘,协助取得土地预审文件。压覆矿藏评估咨询服务内容包括:现场踏勘、调查、编制工程压覆矿藏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协助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资质、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技术质量事故。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经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近三年内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 资质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

3.2.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近三年具有3项及以上同类工程的土地预审并取得批复的服务业绩。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02日到2016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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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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