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2016-2017年#1、#2机组B修金属技术监督检验项目(招标编号:0724-1600C08N3471),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2016-2017年#1、#2机组B修金属技术监督检验项目
招标编号: 0724-1600C08N3471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全厂2016- 2017年#1、#2机组B修金属技术监督检验项目,针对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机组的实际检修情况,开展“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2016- 2017年#1、#2机组B修金属技术监督检验项目”的相关工作,这些工作至少包括:低压缸A\B端叶片、拉筋检查、氢气干燥器检查、小机检查、电动给水泵、给水系统、除氧器及其附件、高低加热器及系统管道阀门、一二级省煤器检查、低温省煤器检查、水冷壁检查、顶棚、包墙过热器检查、屏式过热器检查、高温过热器检查、低温过热器检查、高温再热器检查、联箱检查、吹灰器检查、炉顶大包内管子、汽水管道、风机、堵阀检查、燃烧器及大风箱与水冷壁连接处、磨煤机大小R角检测等。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5:技术规范书。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2.3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临江工业园1号。
2.4服务期:检验工期限制在每台机组B修开工后的第50天结束,时间暂定为2016年底至2017年初#1、#2机组C修期间(具体以中调批复检修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持有“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证C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4投标人必须具有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3.5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6投标人必须具有ISO认证体系三证证书(质量、环境、职业病健康)
3.7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厂金属检验业绩(其中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封面、签字页及、合同时间、服务范围的合同页);
3.8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等;
3.9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以分包或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