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陕西榆能横山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新建工程四大管道进口管材及进口管件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陕西榆能横山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新建工程四大管道进口管材及进口管件采购
二、招标编号:0617-1623HY1790(YLZB2016-335)
三、招 标 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五、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波罗镇
交 货 期: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六、招标内容:四大管道进口管材及进口管件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八、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四大管道进口管材及进口管件的供货、运输、相关服务,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产品。
2、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进口产品的代理商,若是专业制造商,则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若是进口产品的代理商,则需具有制造商颁发的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函(并非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及合同签署授权书);本包范围内管材及管件必须为成品原装进口;投标人须具备签订外贸合同的主体资格;
3、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2台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四大管道进口管材、管件投产业绩。
4、投标人注册资本要求(人民币)10000万元及以上,2015年营业收入20000万元及以上。
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具有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7、投标人必须出具其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6年10月31日起至2016年11月7日8:30时-11:30时,13:30时-16:30时止(法定公休日除外)。
需持单位介绍信、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复印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文件售价: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