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平罗县西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3.4标段)己由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平发科发[2016}29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及银行和自筹,招标人为平罗县供热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三、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平罗县西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3.4标段)己由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平发科发[2016}29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及银行和自筹,招标人为平罗县供热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三、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期工程实施北线管网建设,管线由大地电厂至兴平化工到站前大街至丽珠大道末端,供热面积60万平方米,供热负荷42MW,蒸汽供热总量为378t/h,新建DN630mm/DN325mm蒸汽官网8.94km,DN273mm/DN159mm凝结水管8.54km,建设换热站6座。
2.2建设地点:平罗县西区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3、4标段)。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3标段、4标段)
3标段(C标段):站前大街汇通加油站路口到丽珠大道变电所西侧;桩号为C0+000.0
到C1+985.0,全场1852米。架空铺设。
4标段(D标段):丽珠大道变电所西侧到一期工程管道终点;桩号为D0+000.0到D1+800.0。
全长1800米,架空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压力管道安装资质GB2、压力管道安装资质GC2或CD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注册壹级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执行宁建(建)发【2015】39号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二),技术标实行暗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4日18时00分,需提供资质文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
4.2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必须从已备案的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各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将通过短信通知平台,直接向潜在投标报名联系人手机发送项目保证金缴纳成功与否的相关信息。发布项目变更公告以及其他信息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留下手机联系方式,已备接收项目信息,
4.5需提供的资质文件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告知函等。
4.6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拟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事宜,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