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的验收评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概况:重钢片区葛老溪地块占地面积约573亩,原为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煤料、废渣、生铁、设备和钢材等的堆放地。此外,场地内还包括有溶解乙炔厂、铸铁车间、机车检修厂等其他生产单位或车间。根据定量评估报告,并结合生物有效性研究成果,最终确定了场区受到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氰化物等16种污染物,受污染土壤总面积约9.78万平方米,最大修复深度约11m,总修复土方量共约22万m3。
2.3 招标范围:
对场地内污染土壤修复清运及场外污染土最终处置情况进行验收评估,主要包含工作:
1、现场勘查,结合前期场地风险评估报告,拟定该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工程验收技术方案和监测方案。
2、配合修复治理施工单位及时进行现场样品采集及流转:对照样品采集方案,现场采集土壤及地下水样品,并按照检测要求,采取有效手段存储样品,保证样品及时送检。
3、实验室检测分析及质量控制:按照评价标准中对应的检测方法,分析检测送检样品中的目标污染物,通过提高质量控制手段保证样品分析的准确性和精确性。
4、检测结果处理与分析:对检测结果与相关评价标准进行对比和总结,编制该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工程验收评估报告。
5、配合环保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直至取得函复文件。
6、其他需要承包人完成的相关工作。
2.4 工期:暂定总工作周期为365日历天,其中场内150天、场外215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验收评估报告(验收评估工期与实际修复治理工期同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业设计(含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甲级资质或重庆市污染场地评估咨询甲级资质(进入重庆市环保主管部门发布的污染场地评估咨询单位名录甲类)。
3.3投标人须具有单个项目土地污染修复治理工程1000万元以上的调查评估或后评估(验收评估)业绩至少一个。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葛老溪地块原址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和工程监理单位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环境监理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服务中心等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14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