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德镇市虎山水文站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景德镇市水文局水文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景德镇市虎山水文站。
2.2 招标规模:总投资约295.09万元,本次招标约145.65万元。
2.3 计划工期:181日历天, 2016年12月15日至2017 年 6月14日 (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土石方、道路、钢筋混凝土、门窗等;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的规定,外省施工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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