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实验室仪器仪表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60400850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实验室仪器仪表采购项目的供货、调试和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2.2机组相关里程碑日期
2017.01.10两台机组整套启动
2017.03.15 两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行
2.3交货期: 2017年01月20日供货至现场
2.4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
C、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安装及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
D、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E、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F、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最近五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并应具有近五年(2011-2015)至少2项100万元以上相关配套销售的业绩;
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5日至2016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