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供电局现对2016年江门供电局空调框架招标(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项目名称:2016年江门供电局空调框架招标(第三次)
二、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招标代理: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三、交货地点:招标人要求的指定地点(江门地区管辖内)
四、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的所有项目(所有需求以网、省公司授权批复为前提下开展),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货内容:2016年江门供电局空调框架招标(第三次),项目估算金额150万元。包含物资的制造和供应、技术资料费、包装、到招标人指定目的地的运输、装车、保险、卸货、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利润、税金(含关税)等一切费用。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交货时间:具体供货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七、资金来源: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划拨,资金到位情况:100%
八、报名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 申请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申请人是所投报货物的生产商、代理商或者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必须为所报货物生产商在包括江门地区范围内的唯一授权代理,或持有生产商直接针对该项目唯一授权文件,且所投报货物的生产商及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5. 申请人须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供货能力,能满足交货时间要求。
6. 申请人须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7.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 2013年1月至今申请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不良纪录;申请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且2013年1月至今申请人投标产品没有发生过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件。
9. 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2015年物资供应商评价中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10. 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近两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以互联网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为准),告知函的主体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1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报名须符合第八点1-12项报名合格条件,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如有)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注:1.如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信息,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在相关工局网站打印的企业登记信息并加盖公章;2.若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应的职能及信息归集到营业执照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3)其他: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递交,加盖单位公章,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报名表格);制造商报名表(或代理商报名表)(一式两份,单独递交,加盖单位公章,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自行下载报名表格,详见公告附件3);
(4)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提供所报货物生产商在包括江门地区范围内的唯一授权代理,或持有生产商直接针对该项目唯一授权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近两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以互联网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为准);
(6)申请人须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关联企业情况声明(一式一份,单独递交,盖单位公章,详见公告附件4);
(8)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一式一份,单独递交,盖单位公章,详见公告附件5)
十、公告发布时间、报名时间及地点:
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11 月 7 日00:00:00至2016 年 11 月 11 日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