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上饶师范学校搬迁建设项目校区道路(含给排水、土石方)工程监理,已经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饶发改社会字【2013】32号文批准建设。本工程投资约2000万元。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的概况:
1、本项目投资:约2000万元。
2、监理费:要约价 27万元(按发改委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
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工期在合同中约定。
4、工程地点:信州区三江片区志敏大道南侧,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东侧。
5、建设规模:道路长:2154米,宽7米。
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资质要求: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监理企业均可以报名参加投标;
二、本工程招标范围:
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程监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三、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3、外埠来赣监理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专业)和工程师职称证书;
5、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上岗证;
6、投标企业近60个月内监理过造价在2000万元(达到80%即为符合)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监理业绩至少提供两种(含两种)证明材料原件以证明投标人项目监理业绩满足要求,证明材料原件是指: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图纸二种证明材料(其中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图纸资料原件必须提供一种,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