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物资公司高空巡检检测仪采购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60400972)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1 高空巡检检测仪 飞行器旋翼数≥6个, 18倍变焦有效像素200万机载光电平台高清摄像机组合(高清动态变焦吊舱),机载红外光电吊舱等。(具体配置详见技术文件) 套 2 神华宁煤集团救护总队
付款方式:货物运抵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专用增值税发票,安装调试运行正常3个月后付90%的货款,留10%质保金2年。
支付形式:承兑汇票。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的专业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
3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需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不少于3份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六旋翼(或六旋翼以上)无人飞行器设备销售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04日至2016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