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改造井下防爆装载机制动器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60400971)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防爆装载机制动系统干式摩擦片式制动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第4.3.7.1、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第292条规定、神华集团通知(神华厅[2014]21号)要求,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对防爆装载机制动系统干式摩擦片式制动器进行改造。
2.2招标范围:集团防爆装载机制动器采用干式制动器共44台,需改造的防爆装载机有34台,另有10台已接近报废期无改造价值。投标人必须提供改造原理、主要形式、前后轮制动简图、设计依据、计算过程、油、气路简图。改造后湿式多盘式制动器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及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改造完后整车制动性能应与改造前的整车性能匹配,改造后制动性符合同类型车标准及要求;对未改造部分不得更改原车性能,不得影响整车各系统正常运行。
交货期为签订技术协议后两个月内分批完成。
改造的部件质保证期为2万公里或12个月(以先到为准),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免费更换或维修。
付款方式为改造完毕后支付60%,运行正常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交货地点:按照采购订单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2014年-2016年提供不少于2份制动器改造合同或用户证明;
3) 必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表),且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状态;
4) 投标人可以为该车的生产厂家,或具有将干式制动改造成湿式制动器能力的湿式制动器生产厂家(改造能力以改造业绩进行核查);
5) 神华招标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贸易商和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04日至2016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