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兴公资交易[2016]水利(公开)0033号
一、招标条件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扎赉特旗(2016年度)西胡尔勒小流域治理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保[2016]1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赉特旗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扎赉特旗(2016年度)西胡尔勒小流域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扎赉特旗胡尔勒镇西胡尔勒嘎查
3、建设规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 km2
4、工程总投资:350万元
5、施工计划工期:2016年11月30日至2017年05月31日,共183日历天。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7、招标范围:水平梯田75hm2, 等高改垄85 hm2, 地埂植物带45 hm2,营造水土保持林294 hm2(其中灌木林山杏20hm2、柠条274hm2),封育治理面积201h hm2(其中封禁198 hm2,补植柠条3 hm2),网围栏8.5km,宣传牌1座,铅丝笼谷坊25座,排水型沟头防护3处,沟道削坡4.5km,建水源工程6处,标志碑1座,修整作业路2.5km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在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方可参加报名。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03日至2016年11月0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