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阳镇上三里水源保护区河岸整治工程已由绩政办[2015]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2011年度农村 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绩溪县华阳镇上三里。建设内容主要为原桥面做大理石栏杆,原破损砼道路拆除及修复,砖砌体城墙,块石挡墙,亲水平台,排水涵,绿化等。项目预算约78万元。
2.2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已加入绩溪县市政工程施工类小型供应商库,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会员制)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 11月 11日 10时




